【APH】小城(八)

*原创女主注意避雷
          
*架空
     
*写个不大一样的阿尔弗雷德
     
*ooc注意
   (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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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我坐在树杈上,晃腿。树屋的主人捡完垃圾回来,看到我就咧嘴一笑。
  
  
  我一个人来的,因为双胞胎上学去了,我却要在家养伤,所以就来花园找他玩儿,也说明除了这些人再没谁肯和我接触。
   

  我知道这个老头儿来自太平洋对岸的中国,十六七岁的时候被卖来这儿,在暴躁的大资本家的房子里当了几十年的仆人,言听计从,低眉顺眼,为了把自己养活奋斗。
   
    
  他经常谈起的,最令他骄傲的事是,“嗝,我那时候啊,”他只要在喝醉的边缘就会说,“我,给那个什么大学,的,中文系,捐了几千块!”
   

  我并没觉得这有什么值得骄傲的,他这么穷,哪里比得上那些大慈善家几百万几千万的慷慨解囊呢。
   
   
  我问他去哪里找临时工作赚钱,他不解,连白胡子都在颤抖,说琼斯小子有钱的很,还需要你还?
  
  
  我撇嘴,不知道该怎么解释,可能人就是这样,死要面子活受罪。
   
  
  去送牛奶报纸啊,他捻了捻胡子,我年纪大了他们就炒了我鱿鱼,你年轻,起早点儿动作利索点儿,也不耽误上学。
  
  
  我点点头,发现树屋里的床头摆着根蜡烛,火光莹莹,一个支起的老旧相框,上面有几个人,看不清脸。我才反应过来今天是他的生日。
  
   
  我偷偷摘了琼斯先生前院的花骨朵,一个不剩,从篱笆上下来时才发现那只四足踏雪的小土狗,它用两只后爪扒拉着泥土,睁大了黑溜溜的眼睛看我,好像不知道我在做什么,哼哼了几声,有只白色的蝴蝶停在它黑黑的鼻尖。我赶紧溜了。
   
  
  不知道这是什么花,有点儿香,我用断了的发绳把花根束在一起,摆在老头儿床前。
   
  
  我想在前院种一点花,老头儿给了我一把种子,各种各样的,可能是从花园里捡的,他告诉我,大把的撒进地里,一场雨后就能破土而出,命贱好养活。我点点头,把它们小心放进帽子里,刚走两步就噼里啪啦的掉了,一看帽子破了个洞。好吧,回去补上。
  
   
  这并不是我的第一份工,为了上这所天主教会高中(而不是去坏孩子聚集地的公立学校),我在暑假时一边在杂货店打工(感谢店主肯收留我)一边在热狗摊顶着炎炎夏日卖热狗,回家路上恨不得用消防水栓淋浴。相比之下这份工……可能也不会轻松,虽然母亲有点儿欣慰的同意了,但她也警告了我绝对不许赖床,对客人要礼貌,不能随便摆脸色走人等等,我硬着头皮答应了。
   
   
  其实如果不用还医疗费,我倒是想用这笔钱买一件合身的裙子,我觉得弗朗索瓦丝剪的短发还挺好的,让我第一次觉得自己还……有点儿好看,特别是眼睛,像妈妈,像融化的巧克力的颜色,我很满足。
   
   
  第一天“上班”,天还蒙蒙亮我就爬起来,在琼斯先生家小狗汪汪叫中冲出家门,骑上那辆掉了漆却很皮实的自行车,一路狂奔去取牛奶和报纸,小心放进后座两边公司统一发放的架子上,一刻不停地冲进各个居民区,即使有保安不安好心的拦截——“为什么我不能进去?”我直勾勾地看他,不动声色的挪着自行车,“还用问?这里的人都怕你们这样的人,快回去让你们老板换人!”
   
  
  我不管,三步并作两步地闯,骑上自行车扬长而去,完事儿了出来还对他吹吹口哨。
  
  
  爬了几千个台阶,我的工作基本上接近了尾声,我表现不错,守时,牛奶瓶完整,报纸干净,虽然也有冷眼,但我也学会稍微大度的不去注意。
   
   
 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古板的律师,他或许是那栋楼最格格不入的人。他是个黑人。他不像别人一样忌讳我,相反,我还有点怕他,因为他会用低沉的嗓音、标准的英语问我,为什么不去上学,我结结巴巴地说,我来自树蕃街,我需要这笔钱。他冷哼一声,换了一种口音,像是隔壁的黑人区的,只有读书才能让你离开那个鬼地方。
  
    
  我不大高兴,但他说的是事实,只能拍拍屁股走人。
  
  
  俗话说有缘就能相见。我觉得挺对的。
  
  
  最后一家是一个七十几岁的老太太,满头银发,从门口向里瞟一眼都能看到充满小资情调的家具摆设,她身体并不好,起码脸色要比那个捡垃圾的老头儿差得多,但她很善良,因为她养了只瞎眼猫——
   
  
  对!就是那只曾经很黏我(的午饭)的猫!它怎么这么机灵这么可爱,让老太太收留了流浪的它!
  
  
  小猫还认得我,放过那个可怜的毛线球,走过来冲我不停的喵喵叫,老太太也冲我笑,说它的名字叫黑森林,还蛮喜欢你的。我有点儿不好意思,递过东西,情不自禁的鞠了个躬就溜了。
  
  
  我还得骑回来拿着早饭和书包和双胞胎一起去上学,但我一点儿也不觉得累,感觉一天都充满了阳光和希望。这种感觉真棒。
   
   
  夏天总是一副接近尾声的样子,偶尔的几场大暴雨总是昭示存在感,我们的凉鞋鞋底很薄,踩进水洼里冰冰亮亮,大人怕鞋子坏掉,老是凶巴巴的警告我们,不许跳脏水坑——
  
  
  我挺讨厌下雨,不能出门去花园玩,在家坐着发呆,或者在妈妈嘱咐下做做家务(无聊,又累),后来琼斯先生搬来了,下雨天他也喜欢开着窗户,让那雨精灵飘进去,可能是因为很凉快,而且淋湿了地板也没人骂他。
  
    
  说起他,他最近也是很早起床,但每天都在后院里熬到很晚——我知道的,但我不能再溜下去了,我要保证睡眠时间——弗朗索瓦丝可不允许我上课打瞌睡。
    
  
  他在赚钱,对,是安娜从柯克兰先生那里套的话,通过写童话和幽默的通俗小说,他可能整晚整晚地不睡觉,依靠咖啡和香烟一点一点地挤出灵感,换取继续写不入流的诗歌的时间和快乐。在这段时间,即使是有一点点感冒的症状,他都会立刻翻出药物吃掉,很不健康,即使被柯克兰先生批评很多次,也不会改变。
   
   
  不过令安娜嫉妒的是,我一个人又见到了“黄金三人组”——因为那三个家伙的头发都是金色的。太阳的光线才刚刚占领天的边边角角,我推着自行车出来,前院已经长出了很多小绿芽,有点毛茸茸的,在细风里颤抖,好像下一秒就会被风的精灵带走。隔壁有人蹲在篱笆后面修剪,“咔擦咔擦”的声音在寂静的早晨格外清晰,望过去却不是琼斯先生。
  
   
  红蓝白三色的发带松松地扎着金色长发,这位先生就是弗朗索瓦丝的弟弟,他发现了我,直起身来,笑得非常动人,“劳驾,”波诺弗瓦先生的眼睛像是有魔力,睫毛像是要把人勾进去,“您知道这里美丽的花儿都去哪里了吗?”
       
   
  我笑了,一股子狡黠冲上来,正好琼斯先生又被柯克兰先生从门里拎出来数落,他眼睛下面的黑眼圈真不是盖的,“不知道,先生。”我飞快地回答,跨上车,表示此地不宜久留,“好吧,”波诺弗瓦先生眨眨眼,举着手里巨大的剪刀敬了个礼,“祝您好运,小姐,顺便,您真是个小美人儿。”
  
 
  “那您就是个大美人儿!——”我不觉害羞,以为只是客套话的回敬,扬长而去。
   
 
  没看到诗人的白眼和他的刻薄朋友装作晕倒呕吐的稀奇模样。
     
    
    
     
TBC.
   
欢迎捉虫🐛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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